教研工作

机电工程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4浏览次数:1524

根据2014年《WilliamHill中文官方网站人事分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合理,符合实际,方便操作,切实可行的原则,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教师教学工作量年度考核标准

1、教授:290学时/年;

2、副教授(包括副高职称):350学时/年;

3、中级及以下职称:400学时/年。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内容含整个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备课、教学组织、授课、辅导、作业批改、试卷准备、监考、试卷批改、成绩评定及上报、补考和重修等。

1、理论教学:就是教师面向学生讲授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术等教学活动,以学时为单位计算。

同一专业以理论讲授为主的课程要尽可能优先安排合班课。

标准学时M=B×H。

B:教学学时。

H:递增系数,即H=1+(X-40人)/100。(X为修课人数)

X<40人时, H=1。

新开课或使用外文原版教材或双语教学时,M=B×H×1.3。

讲授机械制图课程时,M=B×H×1.2。

2、一体化教学:在一段时间内,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交替进行的教学。以周为单位,每周五个工作日。

1)每位教师单独担任1个班级的教学,每周计18学时;两位教师共同担任1个班级的教学,每周共计22学时;两位教师共同担任两个班级的教学(合班教学),两个班每周合计32学时。

2)含机械加工等一体化教学内容的,按以上标准乘以系数1.2。

3、专周教学:

1)设计专周:课程设计、测绘专周。

   一位教师指导1个标准班每班计14学时/周;一位教师单独指导两个班级共计24学时/周;二位教师同时指导一个标准班共计18学时/周; 二位教师指导两个标准班共计28学时/周。原则上周16学时的教师不再安排课程设计。

2)软件专周:CAD/CAM/CAE (UG、MOLDFLOW、MasterCAM、PRO/E、CAD等),每班每周16学时;两位或三位教师(上限三位)共同担任两个班级的教学(合班教学),每周共计30学时。

  3)实训专周:

      1)数控加工实训:每班每周B=24学时。

      2)电加工实训:每班每周B=24学时。

      3)电工实训:每班每周B=24学时。

      4)机加工实训:每班每周B=30学时。

      5)普通钳工:每班每周B=24学时。

      6)模具制作:每班每周B=30学时。

      7)汽车实训:每班每周B=24学时。

备注:1)合班实训,M= B×H学时。

2)如加工实训需上连班,则第二个班乘以系数1.3。

    3)每周学时数包含了理论教学学时数。

4、专项技能实训:教师面对学生利用仪器、设备,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专项基本技能为目的的教学活动以天为计算单位。

一位教师指导一个标准班,计4学时/天;二位教师指导一个标准班共计6学时/天;超过两位教师(含两位教师)同时担任两个班级的实训教学,每班计4学时/天。

5、实验教学:教师面对学生利用仪器或设备验证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的教学活动。

实验:指导 1 个行政班实验不分批次时,工作量为 1学时;分批次时每批次学时取值为 0.6。

6、顶岗实习期间教师串讲:其内容包括教学组织、概论、课程重点内容、评估、企业调研等; 当40≥X≥10,M=15学时;当X>40时,M=15×H学时。

7、顶岗实习期间教师答疑:X≤10人以下:M=1学时/人。

8、顶岗实习期间教师指导:14学时/周(原则40人以上派指导教师;少于40人由办公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9、毕业设计:毕业设计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通过资料查询等在领取毕业证前独立完成的较为综合的项目设计或产品制作。每位教师(讲师职称及以上)必须担任相关专业的毕业设计教学任务,且每位教师指导人数不得超过20人。

计算方法为:1) 1-3人一题,每个学生按3学时计算工作量。

            2)  4-10人一题,每个学生按2.5学时计算工作量。

            3)  11-20人一题,每个学生按1.5学时计算工作量。

三、超课时(1学时=1课时)奖励经费由两部分组成:学校划拨的专项经费和机电学院自筹补贴经费。

四、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学时标准,绩效工资按学校规定执行;未完成机电学院规定的学时标准,安排坐班,承担临时工作,视同完成规定的学时,可参加岗位等级考核,不享受超课时奖励。超额完成机电学院规定的学时标准,方能享受超课时奖励,超课时数按学校规定执行(专业课教师超课时起点:教授280学时,副教授300学时,讲师及以下320学时;课时最高限额:教学工作量不超过580学时/年)。

五、超课时奖励实行阶梯课酬。超课时数介于学校规定学时和机电学院规定学时之间的课时量,课酬系数为1;超课时数超出机电学院规定学时的课时量,课酬系数为1.5。

六、超课时奖励标准实行级差,共分两档:副教授(包括副高职称)及以上、讲师(包括中级职称)及以下,级差为5元/每学时。

七、本办法自2014年9月开始试行,其解释权在院办公会。

 

 

                                         机电工程学院

2014.09